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机房管理安全责任书

2013年12月25日 | 作者: 党政办公室 | 分类: 规章制度 | 

为加强学校安微机室全工作管理,切实保障设备及使用过程的安全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根据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特制定本责任书:

 

一、责任目标:

在责任期内,杜绝发生各种安全责任事故。

二、责任划分:

微机室管理人员为学校微机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

三、管理责任:

1.微机室管理员必须以主人翁的姿态做好以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潮、防漏电为主的安全工作。

2.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微机室使用后须及时保洁。使用时,严禁在室内抽烟、随地吐痰、乱丢垃圾、果皮纸屑杂物及吃零食等。

3.定时打开门窗通气,保持室内空气清新。

4.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等各类设施,防止发生师生触电事故。发现问题,及时报告,及时解决,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教学的正常进行。

5.离开微机室前,按操作程序关闭使用后的设备的电源,然后关闭电灯、空调或电扇,再切断总电源,关、锁好门、窗,防止财产被盗。

6.认真做好各种记载(使用记录、设施维护记载、设备、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)。

7.一旦安全事故发生,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,管理员、在校教师应身先士卒,积极做好处理、善后工作。

四、责任追究:

1.由于学生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,由学生的父母(监护人)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。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,由第三人承担责任。

2.因忽视安全,管理不善,违章指挥,玩忽职守等,对学生造成伤害的,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:责任检查、赔偿损失,行政处分;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晋级、评优、评先。

3.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,报上级部门按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岗位负责人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各执一份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、校长(签字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微机室管理责任人(签字):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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