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深入开展教育政风、行风建设,加强学校与家长、学生及社会的沟通,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,特制定校长接待日制度。
1.接待时间:每月第一个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下午2:30-5:30。
2.接待地点:学校行政楼二楼校长接待室。
3.接待人员:校主要负责人,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记录。
4.接待对象:教师、学生、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。
5.接待要求:接待时,态度热情、耐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。宣传相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解决的问题,能够立即解决的当面解决;当时确不能解决的,在7日内予以答复;对提出的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促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经领导集体研究后实行。每次接待,做好记录,并将接待和处理意见整理归档。
6.接待电话:85680619。
7.每学期结束时,必须对本学期校长接待日工作做出总结,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读。
连云港外国语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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