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学生仪表教育的通知
一个人的仪容仪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人的精神面貌,学生着装的统一,体现着学生的身份,有利于学生自我约束,自我保护。为了能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,使学生穿戴整齐、端庄、精神,特作以下规定:
1.学生进入学校必须穿着得体的学生装,体育课、体育活动可以穿运动服。女生不得穿高跟鞋。
2、学生在校必须佩戴校徽,校徽一律佩挂于左胸衣服上。
3、男同学不准留长发,不准剃光头,不准染发,短发要做到前不扫眉,旁不遮耳,后不擦领。严禁男生留有毛刺头。(禁止打口者哩水)
4、女同学不准涂指甲油,不涂脂抹粉,不画眉毛,不画眼圈,不抹口红,不准披头散发、烫发、染发或流怪发型。
5、男女同学一律不准佩戴耳环、项链、戒指等饰物,不准留长指甲
6、衣服穿着要严谨、不准敞怀露背,应符合学生身份,夏季不准穿背心、短裤、拖鞋进校。
本周各个班级自查自整,下周一学校开始检查。
政教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