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、各班主任:
今年12月4日,是“五五”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,根据《中共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6年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就我校2006年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作出如下安排:
一、活动主题
2006年“12·
二、活动内容:
1.各班利用4号(周一)下午夕会课时间,学习上周下发的《外国语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手册》。重点强调交通安全教育与人际交往安全。促进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。
2.初中部以学生法制社系列活动为载体,举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
(1)初一、初二年级法制漫画比赛:(法制社与政教处联办)
参赛作品要求:8K纸、手工制作。
作品上交时间:下周一上午以年级为单位交至
参赛人数:每个班级参赛作品不少于10副。
(2)法制社成员到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法庭审判。(法制社承办)
3、高中部举行法制报告,邀请海州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相旭东专题法制报告。
政教处